苏轼知密州后,曾救了很多弃婴,那么,如果我拿出一个截然相反的问题,大家会不会觉得惊骇呢——
子瞻他杀过人吗?
我以前也从没想过这事,然今天读到《和梅户曹会猎铁沟》,才晓得,原来我们的苏大人,也是杀过人的。
这句诗是:
竿上鲸鲵犹未掩,草中狐兔不须惊。
既以打猎为题,因此,前一句在网上被人解为捉了很多大鱼挑在竹竿上。
然则,苏轼在这句下面有自注:
近枭数盗。
枭首,即悬首示众。
鲸鲵,雄曰鲸,雌曰鲵。想起大概两年前很流行一句话,一鲸落,万物生。尽管当时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,实际上,他们对于这条鱼鲸的态度,正是鲸鲵的引申意:
《左传 宣公十二年》有记:
古者明王伐不敬,取其鲸鲵而封之,以为大戮。
此处的鲸鲵,喻凶恶之人。有趣的是,他们中的很多人,大概后来颇为后悔,觉得自己人云亦云没有思考能力吧。
不扯远了。
作为太守,苏轼乃密州保境安民的总负责人。不久之前一首诗里,他还提到:
磨刀入谷追穷寇,洒涕循城拾弃孩。
(剧照)
实际上,百姓遗弃孩子与有人去当强盗,乃是一体两面,原因他在《论河北京东盗贼状》里写得很清楚:
河北、京东比年以来,蝗旱相仍,盗贼渐炽。今又不雨,自秋至冬,方数千里,麦不入土,窃料明年春夏之际,寇攘为患,甚于今日……乃知上不尽利,则民有以为生,苟有以为生,亦何苦而为盗?其间凶残之党,乐祸不悛,则须敕法以峻刑,诛一以警百。今中民以下,举皆阙食,冒法而为盗则死,畏法而不盗则饥,饥寒之与弃市,均是死亡,而赊死之与忍饥,祸有迟速。相率为盗,正理之常。虽日杀百人,势必不止。
意思有几层:
一、蝗灾旱灾持续不断,老百姓没有饭吃,不得已去偷去抢。哪怕中等人家,都是如此。做个良民,可能饿死;聚而为盗,也可能被抓到处死,但好歹能多活一阵。
二、对那些极为凶残的首恶分子,当然还是得杀,脑袋挂在城头,总还有点威慑力。
三、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,明年的灾害可能比今年还厉害,不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,光杀有什么用呢?猛杀又如何?
从以上诗、文我们已经了然,苏轼有好生之德,但又不能不杀人。但他对杀人的效果是很怀疑的,真正能解决问题的,还是得让老百姓有饭吃。哪怕一天能吃顿半饱的,也不会冒着掉脑袋的风险,去干违法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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